●我校是省教育厅、省外办、省公安厅评定的外国留学生学习并与国际教育接轨的中等艺术类学校、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重点学校。
●全国部分音乐专业学院确定我校为指定生源学校和定点教学学校。●我校以全国音乐院校教师和管理队伍为依托对每位入学的学生进行专业量身打造,并提前体验专业院校师资的专业教学,指定艺考专业培训方案,为每一位学生顺利考上自己理想的专业院校进行规划。
●关于省外学生就读我校学籍满三年,毕业后根据辽宁省招考办有关文件规定可在辽宁省进行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并按辽宁考生执行,由学校进行统一高考报名。
●是最早成立的全日制艺术类专业学校。是由省政府批准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由省教育厅下达国家指令性招生计划。学生毕业由省教育厅颁发普通中等专业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我校地址为:浑南区朗日街2号。
 
一、招收专业、学制、对象、名额、收费标准
1、专业设置
器乐:键盘、钢琴、手提琴、电子琴、钢琴维修与调律学科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等
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打击乐等
民乐:二胡、板胡、琵琶、扬琴、古筝、柳琴、竹笛等
流行:电吉他、电贝司、萨克斯等
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
舞蹈表演:民族舞、芭蕾舞、国标舞、拉丁舞等
2、学制:三年制、四年制、五年制、六年制
3、对象:小学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初中在校生等
4、名额:按每年招生计划数执行
5、收费标准:学费12000/年、住宿费1200/年、伙食费4590/年。
 
二、报考条件
(一)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
(二)符合舞蹈条件,具有良好的音乐素质和一定的专业基础。
(三)专业要求具备所报专业的学习条件,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能力。(包括未学器乐和表演的学生,及爱好艺术的外国留学生,均可报考,具备专业基础的外国留学生优先录取)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
 
三、报名办法
1.所在学校(或单位)介绍信(证明考生年级)
2.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3.上学期期末成绩单;
4.近期本身免冠2寸照片二张;
5.报名费20元,考务费80元,共100元。
 
四、考试要求
1.专业考试:演唱自选一至二首(自备钢琴伴奏曲谱或演唱歌曲曲谱,通俗演唱需自备伴奏)
2.器乐学科:(乐器自备,钢琴除外)演奏练习曲或中、外乐曲一至二首。
3.作曲学科:①根据指定的歌词,创作歌曲一首②演奏钢琴或其它器乐的乐曲一至二首③基本乐理常识
4.舞蹈学科:①身体素质检测②舞蹈小品③模仿舞蹈动作④节奏模仿
 
五、录取办法
专业课成绩优良,音乐基础课成绩合格,文化课不低于本年度本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政审、体检合格,按专业课程积分排列顺序,根据计划名额、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六、其它
(一)考生体检等一切费用自理,未被录取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一律不退。
(二)新生入学时按时交纳一切费用。
(三)因故退学者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四)在校期间完成本学校规定的教学计划,各科成绩合格。
(五)住宿生的录取:将根据我校住宿生的能力及各专业考生的名次比例的顺序进行录取。
(六)乐器自备。
(七)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为考核期,在此期间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所学专业者取消学籍
 
七、报名地点
1.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朗月街2号。
招生办公室电话:(024)    24909005  
招生教师电话:13066607699  15940212522  13066628665 15541990966
2. http://www.lnsyyf.com
3.全省各市、地均设有报名处,询问请拨我校招生电话详细告之。